根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《关于做好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颁发党员统计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纪念章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(1971年7月1日及以前成为正式党员的)、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,对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被认为确实不适合颁发的,以及有其他被认为不适合颁发情形的,不予颁发。经核查,拟颁发党员对象如下:
现将推荐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20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向学校办公室(电话:2066299)反映。
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