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实新《职业教育法》的关键之举
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。新《职业教育法》贯彻落实,需要各部门协同,需要中央与地方联动,还需要社会各界参与。教育系统作为业务主管部门,必须要先学起来、先动起来,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的意识和能力,凝聚各方支持参与职业教育的合力。当前有几项重点任务要抓紧抓实。
第一,体系立起来。
健全体系是落实新《职业教育法》的首要任务。具体来讲,就是要建立健全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,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,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。重点抓好三件事。
一是完善职普协调发展政策。当前最重要的,就是要把中职教育办好,把学生的成长成才通道打开,走多样化高质量发展之路。这需要地方落实省级统筹的主体责任,科学制定区域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发展规划,加快形成中职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、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。
二是加快健全一体化的职业学校体系。中职要实现基础性转向,我们将以多样化发展为抓手,推动中职从单一就业转向升学与就业并重,建立中职教育专业大类培养模式,筑牢学生知识和技能基础。专科高职要提质培优,现阶段重点是在做好国家“双高计划”中期绩效评价的同时,推动省级“双高计划”建设,加快构建以“双高计划”为引领、区域内高职学校协调发展的格局。职业本科要稳步发展。一方面盘活存量,进一步加强指导,明确办学定位、发展路径、办学机制、教育教学模式、质量管理、生均拨款标准等办学要求;另一方面做优增量,支持一批优质专科高职学校独立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,支持优质专科高职学校中产教深度融合、办学特色鲜明、培养质量较高的专业实施职业本科教育。
三是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。目前在职业教育分类考试的基础上,已形成一套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考试评价方式,具备建立职教高考制度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。下一步要持续深化“文化素质+职业技能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,通过扩大职业本科、应用型本科在职教高考中的招生计划,使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方面与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。
第二,质量提起来。
这些年,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,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,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,与教育质量有很大关系。我们要按照新《职业教育法》相关要求,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改革,提高职业教育质量,落实好三件事。
一是实施办学条件达标工程。加大经费投入力度,按照今年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要求,扎实推进中高职办学条件达标工程,确保2023年基本达标,2025年全面达标。进一步落实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的要求,加大政府主导的各级财政投入,建立与办学规模、培养成本、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,建立健全政府、行业、企业及社会力量多元投入机制,加快改善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,让职业教育更优质更公平。